非营利组织ProPublica发布的数据显示,美国宾州首富杰夫亚斯(Jeff Yass)过去几年平均每年赚13亿美元,但他缴纳的联邦税只是18.7%,低于国内绝大多数高收入劳工。
亚斯在2013年至2018年间,平均年收入为13亿美元,位居全美第六,次于微软(Microsoft)创办人比尔盖兹(Bill Gates),金融大亨彭博(Michael Bloomberg),WhatsApp创办人库姆(Jan Koum),苹果(Apple)创办人乔布斯(Steve Jobs)遗孀萝林(Laurene Powell Jobs),投资公司Citadel创办人、亚斯的同行竞争对手格里芬(Ken Griffin)。
亚斯在那几年缴纳的联邦税率仅为18.7%,此税率与比尔盖兹差不多,比库姆及格里芬还低,但高于彭博及萝林;这可能是因为亚斯只将4%的收入用于合法避税,而彭博及萝林分别把他们66%及51%的收入投到非营利事业中以合法避税。
尽管ProPublica没有计入州及地方税,但此税率依然比绝大多数的高收入劳工还要低,因为在2018年,若夫妻一起申报年收入60万美元,将被征收37%的联邦所得税;这是因为美国大多数的富豪只会被征收资本利得税,且是在变现的时候才会征收,而美国的资本利得税率基本上又比一般劳工的薪资税率低。
亚斯是投资公司Susquehanna International Group的联合创办人,为自营交易商,投资项目只跟合作伙伴进行,而非向客户提供投资服务。
Susquehanna的投资内容十分多样,从科技股到垃圾债都有,目前最大的投资项目为抖音(TikTok)母公司“字节跳动”;这也成为华尔街的谜团之一,因为Susquehanna在中国是以非营利组织的名义运作,他们是如何在中国严格的监管下将大笔收益带回美国至今依然不明。
亚斯也是宾州著名的政治献金捐助者,而且遍及两党政要,包括前总统川普、联邦参议员保罗(Rand Paul)。
来源:inquir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