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土安全部2018年9月22日建议新规定,凡是申请绿卡的移民必须证明,他们的收入至少要达到联邦贫穷线的125%或以上,2018年个人收入需为1万5175元,且不会依赖政府福利。
新规定扩大现行的「公共负担测试」,如果实施,家庭收入水平超过联邦贫穷线250%的移民,即2018年为3万350元,就更有希望获得绿卡。如果低于联邦贫穷线的125%,就无法通过「公共负担测试」,申请绿卡就不予受理。
目前,多数移民如果可找到一个收入超过联邦贫穷线125%的美国公民资助(担保),就可绕过这项规定;而新规定则是考虑移民和提供资助(担保)的美国公民双方的收入,两者都是审批绿卡时的考虑因素。
新规定还建议,申请被拒的移民需缴纳1万元的保证金,以免去「公共负担测试」。如果移民开始使用或领取公共福利,政府将从保证金扣减。但若移民永久离开美国或是成为美国公民,1万元保证金将会归还。
新规定的执行将增大移民官员审批绿卡的决定权,反对者表示,许多因素都对移民不利。
美国国安部估计,新规定实行后,2.5%的移民将因担忧失去合法身分或是无法调整身分,而退出政府福利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