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新冠确诊病例近期大增,纽约市卫生局(Department of Health)和市消费者与劳工保护局(Department of Consumer and Worker Protection)提醒纽约市民,有权因新冠隔离和康复向公司申请带薪病假。
纽约市消费者与劳工保护局局长 Lorelei Salas 表示,在努力控制流感和新冠病毒传播之时,“带薪病假法案”比以往更重要;“由于最近修改了该法案,新员工可立即开始休带薪病假”,新冠康复期、隔离及与相关的预防性护理、照顾因疫情而停课的儿童、工作场所由于疫情防疫令而被关闭等,都可请带薪病假。
纽约市卫生局长 Dave Chokshi 则表示,“若市民感觉不舒服,请假留在家是正确的做法,且有权得到薪水。带薪病假是好政策,可促进公共健康。”
目前,纽约市“带薪病假法” (Paid Safe and Sick Leave Law) 要求拥有五名或以上员工的雇主和家政工人的雇主向员工提供带薪病假。少于五名员工的雇主必须提供无薪病假;病假的累积率是每工作30小时可休一小时,一年最多可休40小时,并从员工上班的第一天开始计算。
修改的法案扩大了对员工的保护,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已于2020年9月30日生效,取消了“员工入职起第120天后开始使用带薪假”的限制等;第二阶段将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将员工总数不少于100人的企业,应提供员工每年40(五天)小时的带薪病假提高至56小时(七天);员工总数在5至99人或不超过四名员工、年净收入高于100万美元的企业,应为员工提供每年至少40小时的带薪病假。
疫情期间,因新冠隔离或正在康复的市民可申请紧急病假;联邦和州法均专门为需要隔离者提供额外的带薪病假;符合条件的员工除了拥有纽约市带薪病假,还可使用紧急病假。
纽约市新冠病毒检测与追踪小组照顾项目正在与市卫生局和市消费者与劳工保护局密切合作,确保每名新冠确诊者及其密切接触者了解带薪病假,确保他们在隔离期间有收入。
纽约市的雇主和雇员可访问 nyc.gov/workers 或致电311获取更多带薪病假相关信息。
来源:ny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