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总统离开白宫之前,能否抢先一步为自己、家人、亲信及下属赦罪,成为法界人士讨论焦点。川普在2018年曾说,拥有“绝对权力”为自己赦罪,但美国史上不曾有过任何前例,法学学者指出,宪法并没有明文规定总统能否为己赦罪,川普当然可以尝试。民主党籍前总统柯林顿曾在2001年为持有海洛因毒品在阿肯色州并判刑的弟弟罗杰‧柯林顿(Roger Clinton)赦罪。
赦免是美国宪法赋予总统最广泛的权限之一,行使对象通常是遭到起诉的被告,但也可以用在尚未进入司法程序的对象。总统决定赦免不须经过其他政府机关通过,也不须要提出解释理由,获得赦免者罪刑一笔勾销。总统也可行使行政赦免(executive clemency)为遭到定罪者减刑。
然而,总统赦免权只适用于联邦犯罪,州法并不包括在内。举例来说,纽约郡区域检察官(District Attorney of New York County)范斯(Cyrus Vance)调查川普与川普集团(Trump Organization)付给川普绯闻对象“封口费”是否触犯纽约州州法,总统赦免鞭长莫及。
范斯的调查进行两年多以来,已经从最初调查“封口费”衍生到其他领域,包括川普集团可能涉嫌逃税、银行诈骗、保险诈骗及伪造商业纪录等。到目前为止,检方并没有起诉任何人。
密西根州立大学(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宪法教授卡尔特(Brian Kalt)说:“每当有人问我,总统能否帮自己赦免,我的答案永远都是‘他可以试看看’,宪法对这个问题并没有提供明确答案。”
卡尔特分析,某些法律专家反对总统为自己赦免的理由是,如此作法显然违宪,触犯”在自己案件中担任法官“的基本原则。
川普的另一个选项为,离开白宫之前先下手为强,预先为日后可能遭到起诉为自己赦免。卡尔特指出,如果川普采取如此作法,赦免的合法性在法院将永远站得住脚。在这种情况下,联邦检察官必须起诉川普,而川普则以赦免做为辩护手段。
美国司法部在1974年备忘录中指出,尼克森总统不得为自己赦罪,但另一种替代管道则符合宪法规定:尼克森引用宪法第25条修正案暂时下台,将职务移交副总统,获得副总统代行职权的赦免之后便可复职。
这套理论架构之下,副总统潘斯是否愿意配合剧本演出,法律专家并不看好,因为如此做对于潘斯本身似乎没有任何利益。布朗大学(Brown University)政治系教授布瑞特契纳德(Corey Brettschneider)便说:“潘斯绝对不希望自己的历史地位被这样的动作所界定。”
尼克森后来在水门案政治风暴之中下台,福特总统(Gerald Ford)上台后则为尼克森赦免所有联邦罪刑。
来源:reuter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