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申办信用卡被拒绝有以下五个因素,知道原因,就可找到因应之道。
一、信用分数太低。知道被拒绝后的第一件事是打电话给发卡机构(银行)询问原因,根据平等信用机会法案,发卡机构必须给予拒绝发卡的明确理由,但您必须在接获通知60天内询问,答案十之八九是信用分数太低;信用分数是发卡机构最主要的审核依据,反映出一个人的财政状况是否稳定可靠,如果分数不够高,可通过准时付清帐单、将其他信用卡的余额维持在信用额度的三成以下,只要连续一年做到这两件事,就可再重新申办信用卡,获批机率很大。有时信用分数低得毫无理由,你可向三大信用报告机构查看报告是否有误。
二、收入太低。信用卡法案The Credit Card Accountability Responsibility and Disclosure Act of 2009要求发卡机构核发信用卡时,将消费者的还款能力考量在内,如果你的收入太低就可能条件不符,但收入高低的定义没有一定标准;通常兼职、加班等等收入也都包括在收入之内。
三、最近曾经申请同一张信用卡。多数发卡机构准许消费者多次申请同一张卡,但通常要求中间间隔30天到90天,所以你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等”。
四、你处于失业状态。失业中很难申请到信用卡,但也非绝无可能;这与收入有关,失业会让人觉得您没有足够能力稳定支付卡债,办卡被拒绝的机率很大,但如果配偶有工作,就可用配偶的收入纪录去申办,法令规定,只要你能够合理的动用配偶的钱就能这么做。
五、你从未拥有信用卡。缺乏信用史(记录)似乎不像其他因素一样会导致申办信用卡被拒绝,但实情是,如果从没有过信用卡,想申办到一张卡确实不容易,对发卡机构来说,信用纪录一片空白无从知道申请人是否有能力管理自己的钱?能不能准时付款?在这种情况下,您可找个有良好信用纪录的人以共同签名者身分申办信用卡,如果你不能支付信用卡款,共同签名者必须负连带责任;此外,您还可先申办「安全信用卡」(secured credit card),申请人必须先存入一笔订金,使用这张卡的期间只要谨守规定,便可逐步建立良好信用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