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的来历 与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

文章来源:雾谷飞鸿

003

1929年10月纽约股市崩盘导致金融危机爆发,此后经济大萧条席卷全美。在经济不景气的年代,银行业危机重重,大批银行倒闭,民众在银行的存款朝不保夕,人心惶惶。1933年3月富兰克林·罗斯福就任总统后,采取了一系列果断措施安定人心、稳定银行系统,国会通过了“1933年银行法”(Banking Act of 1933),它是由民主党参议员卡特·格拉斯和众议员亨利·B·斯蒂格尔提出的,所以又称“格拉斯 – 斯蒂格尔法”,将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分开并设立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为民众的存款担保,由此奠定当代美国银行的基础。

大萧条期间银行倒闭非常普遍,许多银行只要门前有人排队取款,消息很快就会传播开来,引发挤提潮,即使是实力雄厚、资质优良的银行,也经不住存户同时提款,仅在1929年就有659家银行关门,到了1932年,累计又有5102家银行歇业,成千上万的家庭一夜间就失去了一生的积蓄,人们只要听到风吹草动就恐慌提款,全美50个州中的38个州为了阻止恐慌蔓延,纷纷通过法规限制提款,但依然不能稳定人们的情绪。

1933年3月4日小罗斯福就任总统,上任仅仅两天他就采取了一项大胆的举动,宣布从3月6日到10日为“银行节”,全国各地银行闭门谢客,3月9日国会通过“紧急银行法案”(Emergency Banking Act),允许12家联邦储备银行为商业银行提供信贷资金,以应付重新开门时的提款需求;与此同时对银行做分类评级,一共设立4个等级,约超过一半的银行符合第一等级标准,可以重新开门迎客;排在第二等级的银行,允许顾客提取部分存款;排在第三等级的银行处于关门边缘;排在第四等级的银行则被取消经营资格,大概有5%的银行属于第四等。

在周一银行重新开门前,小罗斯福在周日晚上通过他的招牌广播“炉边谈话”(Fireside Chats)向6000万听众保证银行是安全的,以此增强民众的信心。周一银行恢复经营的当天并没有出现大规模提挤潮,反而存款额超过了取款额。到了4月初,民众将数十亿美元存入银行,银行系统得以稳定,危机结束。

银行系统稳定以后,国会议员继续推动银行的立法改革,来自弗吉尼亚州的民主党参议员卡特·格拉斯(Carter Glass)以及来自阿拉巴马州的民主党众议员亨利·斯蒂格尔(Henry B. Steagall)分别提出各自的改革法案,经过多次协商,最终国会在1933年6月通过银行改革法案,此一法案即被称为格拉斯 – 斯蒂格尔法,3月16日,小罗斯福签署法案并正式实施。

格拉斯 – 斯蒂格尔法规定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分开,商业银行不可从事股票承销以及投资等业务,利润最多只有10%来自投资,而投资银行不可从事商业银行的信贷等业务。格拉斯 – 斯蒂格尔法的这一规定其后一直引起争议,前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在1987年曾敦促国会废除格拉斯 – 斯蒂格尔法,主要就是因为该法不许商业银行承销证券等业务的规定已经不适合形式的发展。1999年国会通过“格雷姆-里奇-比利雷法”(Gramm-Leach-Bliley Act)废除了不许商业银行从事证券业务的规定。

格拉斯 – 斯蒂格尔法还规定成立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由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为民众的银行存款担保,当时规定的担保额最高不超过2500美元(约合现在的11.5万美元),一年后改为5000美元,此后担保额不断提高,目前的担保额是25万美元

003

格拉斯 – 斯蒂格尔法实施了60多年,到1999年“格雷姆-里奇-比利雷法”的通过,大部分规定才被废除,但为民众存款担保的规定一直实施至今,历史证明该规定在历次金融危机中都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美国再也没有出现大规模储户挤提潮,银行业也没有出现大规模倒闭潮。格拉斯 – 斯蒂格尔法通过后,小罗斯福总统表示新的法律是自1913年联邦储备法(Federal Reserve Act)通过以来最重要的银行立法。

(扫描下面的二维码分享文章到微信QQ朋友圈
QR 码


实用链接: